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下达情况公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豫财农〔2017〕195号)57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省级要求分配。
资金结构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在向贫困县分配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市涉农资金时,要按照“确保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以前年度补助贫困县的资金比例”的要求,分配到贫困县的资金为528万元,占比92.6%,比上年增长2.4%。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周口市合计 |
570 |
570 |
|
周口市小计 |
495 |
495 |
|
淮阳县 |
130 |
130 |
|
沈丘县 |
34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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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 |
118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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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 |
47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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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 |
76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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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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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项城市 |
42 |
42 |
|
郸城县 |
33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