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考区领取2025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周口市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周口市参加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2019-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完成信息采集,符合中级考试报考条件及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
二、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周口市财政局会计科(二楼206室),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咨询电话:0394-8319523。
(三)领取方式
1. 现场领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信息复核,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证书不能代领。
2. 邮寄领取。考生可根据个人需要,按照自愿原则申请邮寄(中国邮政速递EMS)。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请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信网上有效验证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ksczjkjk@163.com。发证机关进行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后,证书将在考生提出邮寄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寄出,资料审核不通过的我们会及时回复,请关注邮箱信息。因收件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收到邮件的考生,后果自行负责。邮寄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考生本人承担。本省范围内12元/件,外省21元/件(新疆、西藏24元/件)。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查询证书邮寄进度。邮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邮政工作人员(牛璐璐:18739778079)。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其他要求
1.为保障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及信息的有效性,请领证人员认真阅读本通知,并积极配合发证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便证书顺利发放。
2.2019年以前(不包含2019年)的会计资格证书领取请联系考试当地的人社部门。
3.会计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最长保存期限为5年,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登记造册后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销毁。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