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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另根据市本级实际,将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标准调整到20万元(不含20万元),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pdf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