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国有房租租金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的议案》收悉。
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此议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当前,我市已出台《周口市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周政办〔2025〕9号),扎实有序推进我市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把国有土地、房屋纳入本次盘活处置范围,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按照“宜用则用、宜租则租、宜售则售”的原则,分级分类、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资产盘活处置。
同时,我们已呈请市政府印发了《周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周政办〔2025〕15号),积极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有闲置资产的统一集中管理和存量资产的充分利用,不断规范国有房屋的出租、出借管理,加快推动城市闲置房产向租房功能转变,尽可能地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发展便利。